原标题:公告 《关于给予何珊开除处分的公告关于给予决定》 何珊: 根据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》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,新华社人事局给予你开除处分,何珊并对违纪所得折合人民币共计145394.99元予以追缴。开除 鉴于通过电话、处分函告等方式均未能与你本人取得有效联系,决定现依法公告送达新华社人事局《关于给予何珊开除处分的公告关于给予决定》(新发函人字〔2021〕228号)(相关文书可在公告期内到我社领取)。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,何珊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。开除同时解除2020年7月14日双方签订的处分聘用合同(编号:2020-104-09614)。根据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》的决定相关规定,如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公告关于给予,可自决定送达之日三十日内,何珊按规定向新华通讯社人事局申请复核。开除 特此公告。处分 决定新华社人事局 决定2022年4月15日(新华社) 决定 |